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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开网店兜售假雷朋太阳镜 店主被罚10万元

2020-11-27 16:24:48来源:重庆晚报  

双十一即将到来,这是一年一度的网购盛宴。面对各种各样的网店,你是否有双慧眼识别假冒品牌?你在网购中多少维权意识?

昨天,重庆南岸区检察院针对双十一发布了一起淘宝网店专卖假雷朋太阳镜的案例。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网店竟然是个级别较高的双皇冠店,而且是淘宝网店中很流行的大学生创业网店。目前,店主已关店,正在等待法院的刑事判决。

专卖假雷朋

店主被罚10万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3月工商部门接到举报,称重庆南岸区有个专卖假雷朋太阳镜的网店。执法人员随即赶往重庆南岸区大石桥一住宅,从这家网店中查出7款共计2257副太阳镜。

按照市场价格,雷朋眼镜动不动就是上千元一副。如果这2000多副太阳镜是真货,价值高达400多万元。但是,经雷朋生产厂家鉴定,这些太阳镜全部是假货。

执法人员还从该网店搜出11000多张快递单,并提取相关电子数据资料。最后,工商执法对店主开出了10万元行政处罚的罚单,并将其移送警方。

进价10多元

最高卖200元

店主李某称,他没有通过正规渠道进货,卖的都是高仿眼镜。他是个大学毕业生,不可能有这样雄厚的资金铺货。他是通过电话或者QQ与浙江的经销商取得联系,由浙江经销商通过物流发货。

李某还称,他在网上搜索过,雷朋属于名牌,他卖的高仿眼镜从外观上和名牌产品一样,也仿冒了“Ray·Ban”的商标标识。从进价上,他就知道这些眼镜绝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但自认为只要不按照正品价格卖,就没什么问题。

检察官称,李某以10余元的价格进货,以30~200元的价格在网店销售,从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29日,共卖出28398副,金额118万余元。他们指控李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目前尚未宣判。

销售二三十万元

多数是冲量刷钻

庭审时,李某对检方指控的销售金额有异议,认为实际销售额只有二三十万元,其余是为了网店销售冲量、刷钻产生的,不应当计入销售金额。

检察官举示了李某的口供,称利润大约十几万元。

检方还认为,电子数据准确记录了犯罪时间和涉案金额、数量。虽然李某口头辩解说是为了刷钻,但刷钻本身就是灰色行为,而且也没有证据,应当以电子证据为准。新刑诉法也明确将电子证据列为证据使用。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罗彬

双皇冠店也卖假货

李某称,2012年他从重庆沙坪坝大学城的一所大学毕业,当时读的就是电子科技方面的专业。他从大二开始就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家网店,卖话费充值卡等,赚的钱基本能够满足他的生活开支,此后他就没有用家里的钱了。

2011年,他的同学在陕西开网店卖假名牌太阳镜,并推荐他也做这个。他从那时开始卖假雷朋眼镜。因为价格便宜,生意好,2012年他的网店还冲到了双皇冠级别,平均每天可以卖四五十副眼镜。

李某称,他开店赚了10多万元,如今遭罚了10万元,又回到创业前。当初卖假货,他不知道犯法。陕西的同学也遭抓了,他们都不知道这是犯罪的事,只以为低价销售,不充当正品,就不会遭。

重庆南岸区检察院研究室检察官称,如今许多大学生自主创业。建议像读书做功课一样,不仅要做市场调查,更重要的是了解法律风险,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是否存在民事、刑事、行政等法律风险。创业中的一些合同,也需要请法律人士审阅,避免风险。

在创业中,千万不要偷税漏税,这也是违法的。记住一条:守法经营。

网购要有维权意识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钟祥伟称,大家要相信便宜无好货。他对网购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网购时一定要向店家索要发票。发票能显示卖货单位,出现问题可要求其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法律责任,退一赔一。

第二,收到货物后,快递单留存一段时间。等确认商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或者确认是正品后,才销毁单据。

第三,许多网购产品价值低,而维权成本高,因此造成维权难。为此,建议向中国消协、网络提供商、出售方网商所在地消协等投诉。投诉后对于您反映的质量问题,他们会进行处理。当纠纷无法解决,进入司法程序后可以对产品进行鉴定,以降低维权成本。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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